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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员的权限和非职责权限

来源:网络搜集 作者:佚名 时间:2008-03-29 点击: 脚印:0个 评论:0条 字体: 收藏 推荐
保安员的权限有五项:

(1)、执勤时,可配备非杀伤性防卫工具和通讯、报警用具,但不许配备枪支、手铐及警械;
(2)、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、劝阻,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置,但无处罚裁决权;
(3)、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有权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、保护证据、维护现场秩序,以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项;
(4)、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,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,协助单位完善有关规章制度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、建议;
(5)、在执勤中,如有犯罪嫌疑人故意滋事、不听劝阻,甚至行凶、报复,可采取正当防卫行为。

保安员的非职责权限有四项:

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
(1)、保安员无权拘留、关押、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,但有权举报抓捕;
(2)、保安员无权对违法、违反规定人员实施罚款等处罚,但有权举报;
(3)、保安员无权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。但有权举报,及提供线索;
(4)、保安员无权参与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经济、劳务纠纷的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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